金融资产的分类,改革之后的分类有何区别?

时间:01-20人气:21作者:人海一粒渣

金融资产改革后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改革前主要按持有意图分为四类,包括交易性、持有至到期、可供出售和贷款应收款项,分类标准更侧重管理意图。

区别

改革前:金融资产按持有目的分为四类。交易性资产短期持有,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利润;持有至到期资产长期持有,摊余成本计量;可供出售资产价格变动进权益,不影响利润;贷款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核算。分类依赖企业管理层意图,主观性较强。

改革后:简化为三类,核心计量基础更明确。摊余成本类资产类似旧持有至到期,但范围缩小;公允价值变动进其他综合收益类资产替代旧可供出售,减少利润波动;公允价值变动进损益类资产合并旧交易性资产,强调价格变动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分类标准更客观,减少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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