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1作者:时光荏苒
镇敬老院院长属于事业编制干部,级别一般为股级或副科级。具体由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院长需负责院内老人的日常照料、财务管理和人员调配等工作。部分地区的院长可能兼任民政办副主任,行政级别会相应提升。
院长职责范围
院长需协调医疗、餐饮、保洁等日常事务,确保老人生活质量。同时要处理上级拨款、物资采购和突发情况应对。院长还需定期组织老人活动,如节日慰问、健康讲座等。小型敬老院的院长可能还要兼任护理员,工作较为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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