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8作者:我还没想好
大理寺是古代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和复核全国死刑判决。它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地方行政干预。大理寺的长官称为大理寺卿,下设少卿、丞等官员。唐朝时大理寺与刑部、御史台合称“三司”,共同处理司法事务。宋朝以后,大理寺的职能逐渐固定,成为专门的法律审判机构。
大理寺的职能特点
大理寺的判决具有终审效力,除非皇帝特赦,否则不得更改。案件审理时需严格依据律法,禁止刑讯逼供。大理寺还设有监狱,关押等待重审的犯人。历史上许多著名冤案,如窦娥冤案,都曾经过大理寺复核。明朝时,大理寺与都察院、刑部组成“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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