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12作者:永远的闺蜜
宣政院是元朝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西藏地区事务。全称是“宣政院使”,由皇帝直接管辖,地位相当于中书省。元世祖忽必烈在1279年正式设立,主要处理西藏的军事、行政和宗教事务。宣政院的长官由僧人担任,体现了元朝对藏传佛教的重视。这一制度延续到元朝灭亡,共存在约90年。
宣政院的作用
宣政院在西藏设立驿站,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它还负责选任西藏地方官员,监督宗教活动。元朝通过宣政院有效控制西藏,避免地方势力割据。机构内设多个部门,分工明确,处理文书、税收等事务。宣政院的设立对西藏的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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