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1作者:一世嫣红
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的核心区别在于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式。旧准则侧重于风险报酬转移,新准则则强调控制权转移,更注重客户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新准则要求分拆合同中的多重履约义务,并按交易价格分摊至各义务,而旧准则则更依赖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时点。新准则还引入了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等新概念,使收入确认更贴近业务实质。
区别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为核心,强调企业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合同需分拆为多个履约义务,按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新增可变对价限制,确保收入金额不超过极可能收回的部分。重大融资成分需单独计量,反映货币时间价值。适用于复杂合同,如建造、软件定制等,收入确认更精准匹配业务进度。
旧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标准,收入确认依赖商品所有权或服务完成时点。合同不分拆履约义务,收入按总额或净额法确认。可变对价处理简单,不限制确认金额。重大融资成分忽略不计,收入确认时间点较粗放。适用于简单交易,如商品销售、标准服务,实务操作更直接但灵活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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