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15作者:十里荷花
解放后山西省最初划分为6个地区,分别是太原、大同、长治、晋城、阳泉和忻州地区。每个地区下辖多个县级行政区,负责管理地方事务。1958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地区合并或更名,比如晋城地区并入晋东南地区。到1980年代,山西省的地区数量调整为11个,包括新增的临汾、运城等地。
行政区划变化
山西省的地区数量在解放后经历了多次调整。1949年全省设6个专区,1954年增至7个,1967年部分专区改为地区。1985年行政区划改革后,全省形成11个地级市的格局。这些调整反映了经济发展和人口分布的变化,比如吕梁地区从晋中分出设立。每次调整都优化了行政效率,方便地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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