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23作者:无声飞雪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两个地区实行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货币,但国防和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负责。香港回归于1997年,澳门回归于1999年,均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设立。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经选举产生,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香港终审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两地居民享有中国公民身份,同时持特区护照。特别行政区可自行处理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但不能参与国家主权事务。中央政府有权对特区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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