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官府衙门不能对有功名在身的人用刑吗?

时间:01-18人气:12作者:甜涩的青春

古时候官府衙门确实不能随意对有功名在身的人用刑。秀才、举人、进士等读书人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后,官府需先革除其功名才能动刑。例如,秀才犯事需经县学开除学籍,举人进士则需礼部批准。这种制度源于对读书人的尊重,也防止地方官滥用刑罚。但若谋反等重罪,可直接抓捕审问,无需先革除功名。

功名的特权与限制

功名并非绝对免死金牌。低级功名如生员,革除后仍可受刑;高级功名如进士,革除程序更复杂。清代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犯罪需皇帝亲自裁决。不过,特权也有限制,若勾结匪类或欺压百姓,百姓可联名告发,官府仍可严惩。功名更多是身份象征,并非犯罪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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