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3作者:淺淺淺薆
店铺门口的路属于公共区域,是人行道的一部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店铺经营者可以合理使用门前区域摆放商品或装饰,但不能影响行人通行。如果店铺需要临时占用,需向市政部门申请许可。
使用限制
店铺在使用门前区域时需遵守规定。商品摆放不能超过1.5米宽,不能堵塞盲道或消防通道。夜间需确保照明充足,避免绊倒事故。城管部门会定期巡查,违规摆放会被责令整改或罚款。行人通行权优先,商家需随时保持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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