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6作者:把心动扼杀
切削液在2008年被正式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门规定,含矿物油、乳化液或化学添加剂的切削液都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后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随意倾倒会面临重罚。2016年名录更新后,废切削液的代码从HW09调整为HW09,管理要求更严格。
废切削液的处理要求
企业需将废切削液存放在专用容器中,贴好危险废物标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防止泄漏。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利用。每年要向环保部门申报产生量,并保存转移联单。违规企业会被责令整改,最高可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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