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5作者:恣意踏江山
赤峰原来属于热河省。热河省在民国时期设立,管辖范围包括现在的赤峰、承德等地。1955年热河省撤销后,赤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赤峰曾短暂划归辽宁省,1979年又重新回到内蒙古。赤峰的行政区划调整多次,最终成为内蒙古的地级市。
赤峰的归属变化
赤峰的历史归属经历了多次变动。清朝时属于热河都统辖区,民国时划入热河省。1956年划归内蒙古后,1969年短暂归辽宁,1979年又回内蒙古。1983年设立地级赤峰市,辖七旗二县三区。赤峰的归属变化反映了区域调整的历史脉络。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