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21作者:心不在烟
平原县位于山东省德州市,2023年常住人口约45万人。全县辖8个镇和3个乡,城镇化率超过50%。平原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约500人,属于人口中等密度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县城人口增长明显,乡村人口逐渐减少。平原县人口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占比不足1%。
人口变化特点
平原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每年约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20%,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超过8万人,主要前往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平原县户籍人口约48万,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3万,属于人口净流出县份。近五年,平原县新生儿数量逐年下降,2023年出生人口约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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