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30作者:尖酸涼薄人
建设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都是工程交付后的保障期限,但性质不同。质保期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法定承诺,主要针对结构安全和功能问题;保修期是发包方要求的责任期限,更多涉及使用维护问题。两者起算时间、责任范围和法律依据均有差异。
区别
质保期:指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最低保证期限,通常为2-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需无条件修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保期具有强制性,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不因合同变更而免除。
保修期:是发包方与施工单位约定的维修责任期限,一般1-3年,可短于质保期。覆盖范围多为屋面防水、电气管线等易损部位,需区分人为损坏与自然老化。保修期基于合同约定,费用可单独计算,超出质保期后仍需履行。若施工单位未履行,发包方可自行维修并追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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