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大理寺与刑部的区别?

时间:01-19人气:30作者:淡淡的优雅

唐朝大理寺主要负责审理全国重大案件和复核地方判决,是最高审判机关;刑部则掌管司法行政、律令修订和案件复核,侧重于司法管理。

区别

大理寺:大理寺以审判为核心,直接处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上诉的重案。寺卿为最高长官,下设正、监等官员,实行三司推事制度,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重大案件。判决需经复核,确保公正。大理寺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可直接影响地方司法实践。

刑部:刑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之一,负责制定法律、管理监狱、复核地方案件。尚书为长官,下设四司,分管不同地区的司法事务。刑部不直接审判,而是通过审核卷宗、监督地方执法来维护司法统一。它还参与律令修订,确保法律适应社会发展,是全国司法行政的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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