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3作者:初年已逝
最惠国待遇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密切相关。这一原则在GATT第一条中明确规定,要求成员国之间给予的优惠待遇应无条件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确保贸易公平性。
对比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该条约于1947年签署,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和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最惠国待遇作为核心条款,要求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平等的关税优惠,避免歧视性政策。这一规则覆盖了全球100多个国家,推动了贸易自由化进程。
《双边贸易协定》:这类协定通常由两国单独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仅适用于签约双方。例如,中美之间的贸易协定可能只规定两国相互给予优惠,但不自动扩展到其他国家。这类协定的适用范围有限,灵活性较高,但缺乏全球统一性。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