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10作者:半寸时光
大理寺和刑部在古代司法体系中地位相当,职能各有侧重。大理寺主要负责复核案件和审理重大案件,属于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则负责全国刑名、狱政等事务,是最高司法行政机构。两者互不隶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因此没有绝对的“谁大谁小”,而是分工合作的关系。
对比
大理寺:大理寺以审判为核心,直接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上报的重案。大理寺卿官阶为正三品,下设少卿、司直等职,官员多为法律专业人士。案件审理需严格依据律法,判决结果经复核后生效,更注重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历史上许多冤案平反都由大理寺推动,体现了其权威性。
刑部:刑部掌管全国刑法执行,包括拟定法律条文、管理监狱、监督地方司法等。刑部尚书官阶同为正三品,下设司、郎中等职,职能更偏向行政统筹。刑部负责审核地方案件,大理寺判决的死刑也需经其复核,再报皇帝批准。其权力覆盖面广,对司法体系有全面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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