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12作者:少年包青蛙
江门市的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1890元,这一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3元。这一标准由广东省统一制定,江门市作为地级市执行该标准。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津贴和补贴,是劳动者的最低保障收入。
工资调整机制
江门市的基本工资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近年来,广东省已多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江门市同步执行。2023年的标准较2021年有所提高,增幅约15%。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守这一规定,不得支付低于标准的基本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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