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3作者:热泪欲零
南航允许随身携带两个充电宝,但总容量不得超过100Wh。单个充电宝容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160Wh的禁止携带。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锂电池充电宝应有明确标识,且不能有损坏或鼓包现象。旅客出行前需确认充电宝规格符合规定。
充电宝携带注意事项
充电宝额定能量标示在产品上,旅客需自行核对。充电宝不能含有充电功能以外的其他用途,比如手电筒功能。飞机起飞和降落时,充电宝需关闭电源。建议使用原装充电宝,避免使用三无产品。充电宝数量超过两个需提前申报,航空公司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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