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提刑官是什么官职?

时间:01-17人气:22作者:落花倾城

唐代提刑官是负责地方司法和刑狱的官员,全称提点刑狱公事。主要职责是监督地方审判、复核案件、纠正冤假错案。提刑官由中央直接派遣,通常每路(相当于现在的省)设置一名,任期三年。这个职位在唐代中期设立,目的是加强中央对地方司法的控制,防止官员徇私舞弊。

提刑官的职权范围

提刑官有权巡查州县,审阅卷宗,甚至可以直接审理重大案件。他们还负责管理监狱、监督死刑执行,并定期向皇帝汇报司法情况。提刑官可以罢免不称职的法官,但无权干预行政事务。宋代延续了这一制度,著名清官包拯就曾担任过提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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