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12作者:大漠狼魂
武汉市从1992年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每月按比例缴存,存入个人账户。这笔钱可以用来买房、建房、租房或者还房贷。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这笔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职工离职后,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保留,符合条件还能提取使用。
公积金缴纳规则
武汉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全市平均工资的三倍。单位和职工各承担50%,每月一起存入账户。新入职员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连续缴存满一年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每年7月,公积金中心会调整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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