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22作者:一身傲气王
燃气灶保修期内维修三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在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实际操作中,维修三次后问题未解决,商家应当履行换货义务。消费者需保留维修记录和凭证,向商家或厂家提出书面换货申请。
维修记录的重要性
维修记录是换货的关键证据。每次维修后,商家应提供书面证明,注明维修内容和日期。消费者可拍照或录像记录故障情况,确保证据完整。若商家拒绝换货,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明确法律依据,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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