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25作者:雨中旳紙鶴
过去的人民公社不是政府机构,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由农民自愿组成,统一管理土地、劳动和分配。人民公社实行三级管理: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公社干部由社员选举产生,不是政府官员。公社负责组织生产、分配粮食和集体福利,但无权制定法律或税收政策。
人民公社的性质
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基层单位,兼具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公社承担教育、医疗、民兵等公共服务,类似小政府。但公社不纳入国家行政体系,经费来自集体收入。1961年后,公社规模缩小,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83年,人民公社被乡政府取代,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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