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职后教育局还保留档案吗?

时间:01-19人气:12作者:安之若素

教师离职后,教育局会保留其档案。档案包括入职材料、考核记录、奖惩情况等,一般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离职原因、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也会存档。教育局定期整理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如果教师重新就业,新单位可申请调取档案。档案丢失可能影响后续工作,教师离职时可申请复印件备份。

档案管理规则

教育局对教师档案有严格管理制度。档案由专人负责,查阅需登记签字。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保存,防止丢失。离职教师可申请邮寄档案,但需本人签字确认。档案内容不得随意涂改,违规操作会被追责。教育局每两年核对一次档案,确保信息准确。档案保存期满后,按规定销毁或移交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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