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6作者:泉鸣旭
木炭开票属于“农副产品加工品”类别。木炭由木材烧制而成,属于初级加工产品。开票时可以选择“农产品”或“林产品”子类目。销售方需提供原材料来源证明,如木材采购发票。购买方用于餐饮或取暖的,可计入“燃料费”科目。企业采购木炭用于烧烤炭生产,则属于“原材料”类别。
木炭开票注意事项
木炭开票需区分销售方性质。个人销售木炭可申请免税额度,企业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开票,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跨省销售木炭需提供检疫证明。餐饮企业采购木炭用于烧烤,开票项目应写明“餐饮用燃料”。木炭出口可享受退税政策,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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