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17作者:雨夜孤云
大宋提刑官制度始于宋慈生活的南宋时期,具体是宋理宗在位时设立的。宋理宗赵昀在公元1225年至1264年当皇帝,他重视司法改革,正式设立提刑官一职。提刑官负责监察地方司法,审理重大案件,相当于今天的省级法官。宋慈作为著名提刑官,编写了《洗冤集录》,成为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提刑官的职责
提刑官需要定期巡查各地州县,检查案件审理是否公正。他们有权直接审理死刑案件,监督监狱管理,防止冤假错案。提刑官还负责检验尸体,记录死伤情况,确保记录真实可靠。这个职位对维护宋朝法律体系起到重要作用,后世称其为"法官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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