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4作者:暖寄归人
知府是古代地方官员,官阶从四品到七品不等,具体品级因朝代而异。明清时期,知府一般为四品或五品官职,负责管理一个府的行政、司法和财政事务。知府的权力较大,直接管理下属各县,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或市委书记。
知府的职责范围
知府需要处理辖区内的大小事务,包括审理案件、征收赋税、维护治安等。知府还要向上级汇报政务,同时监督下属官员的工作。知府的任期通常为三年,表现优秀者可能升迁,否则会被调任或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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