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30作者:炽热的余温
提取盈余公积不属于调整事项。调整事项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情况的补充或修正,如未决诉讼或销售退回。提取盈余公积是企业在正常经营中根据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的账务处理,属于当期事项,不影响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它不涉及对前期报表的追溯调整,而是当期利润的分配行为。
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
调整事项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二是能提供新证据。如发现前期差错或未决诉讼胜诉,需调整报表。提取盈余公积是在期末根据当期净利润计提,与前期无关,因此不属于调整事项。企业需严格区分当期事项与调整事项,确保报表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