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24作者:拜金女
土司制度始于元代,正式确立于明朝。元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宣慰司、宣抚司等机构,任用当地首领管理事务。明朝进一步完善,推行“因俗而治”政策,封授土司世袭官职。清朝沿袭并改革,逐步改土归流。这一制度持续近七百年,直至清朝雍正年间大规模废除,前后历经元、明、清三代。
土司的职责与权力
土司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司法和军事,需定期向朝廷进贡和纳税。土司可世袭职位,拥有自己的军队和衙门,但需听从中央调度。土司需维护地方稳定,处理民间纠纷,并协助朝廷征调兵员。土司职位可传给子孙,但需经朝廷册封确认。土司需遵守朝廷法令,不得擅自发动战争或更改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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