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24作者:闲云野鹤
乡镇代收村级协调款属于代管资金,不应直接记为收入。这笔款项是村级集体资金,乡镇仅负责代收代付,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会计处理上应设“应付款”科目,待拨付村级时冲销。若记入收入,会导致虚增乡镇财力,违反村级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范
代收款项需专户管理,定期公示收支明细。乡镇应及时足额拨付到村,不得截留挪用。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群众不满,甚至导致资金流失。实际工作中,可建立台账制度,每笔款项注明来源用途,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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