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30作者:凤凰倾城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单独出售停车位,除非明确约定为专有部分。业主购买房屋时已分摊了建设成本,停车位自然归业主共同使用。
停车场管理权限
物业可以代管停车场,但需经业主同意并收取合理费用。物业负责维护秩序、清洁卫生和设施维修,收费标准需公示。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收支情况,甚至可以自行管理停车场。开发商或物业无权擅自将停车位出租给外部人员,侵害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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