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23作者:柠檬不太萌
唐朝年间大理寺不属于云南或广东。大理寺是中央司法机构,位于长安,负责审理全国重大案件。云南当时叫南诏,是地方政权;广东属岭南道,由地方官员管理。大理寺直接听命于皇帝,与地方行政系统无隶属关系。唐朝全国只有一处大理寺,类似最高法院。
大理寺的职能
大理寺主要处理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官员包括大理寺卿、少卿等,由朝廷任命。地方案件需经刑部初审,再送大理寺复核。云南、广东等地的重大案件会报送长安审理。大理寺判决需经皇帝批准,无权独立终审。唐朝地方司法权与中央司法权明确分开,大理寺不干预地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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