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哪一年农村划分荒山荒地?

时间:01-19人气:29作者:唇齿相依

建国后农村划分荒山荒地主要在1950年进行。当时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将无主荒地和地主多余的荒地分配给农民。1951年又开展查田定产运动,进一步明确荒山荒地的权属。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这些土地转为集体所有。部分地区在1960年代和1980年代也有调整,但核心划分工作集中在1950年前后。

荒山荒地的分配方式

荒山荒地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分配给农户。有些地方按户划分,每家分得几亩到几十亩不等。分配时优先考虑贫下中农,地主富农只能分得少量土地。山区还会将陡峭山坡划为公用地,供村民集体砍柴放牧。1980年代包产到户时,部分荒山荒地重新划分,承包给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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