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23作者:雨夜孤云
唐朝对外国人相对包容,但歧视现象依然存在。长安城聚集了许多波斯、阿拉伯商人,他们被称为“胡商”,多从事贸易和手工业。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外商,如“市舶使”。不过普通百姓对外国人仍有偏见,认为他们“蛮夷”。外国人在唐朝不能参加科举,仕途受限。宗教信仰差异也引发冲突,景教、伊斯兰教等被视为“异端”。
外国人的社会地位
外国人在唐朝的生活充满矛盾。富人区的胡商生活奢华,住着异域风格的宅邸,穿着丝绸,享受美食。但底层外国人常被歧视,从事体力劳动或娱乐表演。法律上,外国人犯罪处罚更重。女性外国人嫁给中国男子后,社会地位低下。战俘和奴隶更是备受压迫,命运悲惨。唐朝的开放与歧视并存,形成复杂的社会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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