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30作者:紷紷豬
香港入境深圳可携带化妆品自用合理数量。常见护肤品如面膜、精华液、洗发水等,每种限带2-3瓶。香水、口红等小件化妆品可带5-8件。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单件不超过2000元。超过需申报并缴税,免税店购物除外。
注意事项
化妆品需为个人使用,不得转售。液体类单品容量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升。婴幼儿用品如润肤露可适当放宽。若带大量同款化妆品,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用途,需主动申报。建议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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