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4作者:冰澜玉蝶
收入暂估一般在月末或季末进行。企业收到货物但未收到发票时,需要预估入账。比如12月31日,商品已交付但发票未到,就要做暂估处理。次年1月发票到达后,红字冲销暂估凭证,再按实际金额入账。暂估金额尽量接近实际,避免差异过大。跨期收入必须暂估,确保财务数据准确。
暂估的注意事项
暂估需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送货单、合同等。暂估凭证要标注“暂估”字样,方便日后核对。如果次年2月发票仍未到,需在2月底再次暂估。暂估金额如有调整,要及时修改凭证。税务上,暂估收入在发票到达前不得税前扣除,避免税务风险。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