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是什么时候的官?

时间:01-17人气:22作者:姐就是權威

知府是古代中国的地方官员,始于宋朝,完善于明清两朝。知府掌管一个府的行政和司法,地位相当于现在的市长。宋朝时称为“知某军州事”,明朝后简化为“知府”。知府直接向省里的布政使汇报工作,管理下辖的几个县。清朝沿袭了这一制度,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被废除。

知府的职责范围

知府负责府内的民政、财政和治安,比如征税、赈灾和审理案件。知府还要监督下属县令,确保政令畅通。知府的官阶为四品,属于中级官员。知府的衙门设在府城,处理日常公务。知府任期一般为三年,表现好的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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