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13作者:可念不可说
东汉的地方制度分为郡县和王国两部分。全国设一百多个郡,郡下设县,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员管理。同时分封刘姓子弟为诸侯王,建立王国,王国地位类似郡。州是监察区,刺史负责监督地方官员。东汉后期,州逐渐变成行政区,州牧掌握军政大权,形成割据势力。
地方管理特点
郡县长官由中央派遣,三年一换防止专权。诸侯王没有实权,王国官员由中央任命。刺史官职不大,却能监察郡国官员。东汉末年,州牧制度导致地方势力膨胀,如袁绍占据冀州,曹操控制兖州,最终形成三国割据局面。地方制度的变化直接影响东汉王朝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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