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12作者:素颜倾城
东汉三公确实有权授予官职,但权力受到严格限制。三公包括太尉、司徒、司空,可任命下属官吏,如长史、掾属等。不过高级官员的任免需皇帝批准,三公只能推荐人选。实际权力更多体现在谏议和决策上,而非直接任命。地方官员的任命权基本在州郡手中,三公的影响力有限。
权力范围
三公的任命权主要集中在中低级官员。例如太尉可任命属下的司马、从事等,司徒负责民政相关官吏。皇帝常通过诏书限制三公的用人权,防止专权。东汉后期,三公逐渐成为虚职,实权转向尚书台。三公的推荐权也受门阀士族影响,普通官员很难通过三公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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