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15作者:犇羴骉
北京区宣传部属于正处级单位,由区委直接领导。部长通常由区委常委兼任,级别为正处级。下设办公室、理论科、新闻科等科室,工作人员为科级或股级编制。区宣传部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工作,包括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事务。其级别与区政府各部门相当,是区委的重要职能部门。
宣传部的职能范围
区宣传部管理辖区的媒体资源和宣传渠道,包括地方电视台、报纸和网络平台。负责组织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同时指导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突发事件中,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达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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