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15作者:几瞬清风来
自卫队成立于1954年,由警察预备队和海上保安厅合并而成。日本在二战后解散了军队,后来根据《自卫队法》组建了这支防御力量。自卫队分为陆上、海上和航空三大部门,主要负责保卫国家安全和参与国际救援任务。近年来,自卫队的职责不断扩大,包括反恐和灾害救援等。
自卫队的法律地位
自卫队是日本唯一合法的武装力量,宪法规定日本放弃战争权。自卫队的行动受到严格限制,不能主动发起攻击。但实际执行任务时,自卫队也会参与维和行动和海外支援。日本政府多次推动修宪,希望扩大自卫队的权限,但这一议题在国内存在很大争议。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