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21作者:弄清风
香港没有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制度。香港实行强积金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强积金类似个人储蓄账户,资金归员工所有。政府不直接发放养老金,而是监管强积金运作。65岁后可提取这笔钱,金额取决于供款年限和投资收益。香港人主要依靠储蓄、保险和子女养老。
强积金的特点
强积金覆盖全港就业人士,包括兼职和自雇者。雇员每月供款工资的5%,雇主也匹配5%。自雇者则自行承担全部供款。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市场,有涨有跌。若中途失业,可暂停供款。提取时可选择分期领取或一次性拿走。供款年限越长,退休后拿的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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