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24作者:素锦流年
肥东县对“四有”军人设有奖励金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金,金额根据军衔和服役年限确定。申请需提交个人档案和证明材料,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奖励金每年发放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肥东县户籍,服役期间获得“四有”士兵称号。奖励金标准为:义务兵2000元,士官3000元,立功人员额外增加1000元。材料不全或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详情可咨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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