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投诉?

时间:01-19人气:19作者:眼泪留下来

物业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经营,比如电梯广告、公共区域摆摊等,属于侵权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返还收益,甚至起诉物业。根据《民法典》,共有部位收益归业主共有,物业无权私自占用。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联合其他业主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业主大会罢免不作为的物业。

维权途径

业主可拍照取证,收集广告合同、收益账目等证据,向街道办或房管局举报。如果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开收益明细并赔偿损失。部分小区已成功案例,比如某物业因私占电梯广告费被判决退还业主数万元。业主委员会也可代表全体业主维权,确保共有利益不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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