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哪些地方属于开发商的?

时间:01-18人气:14作者:厌倦生活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地下车库、会所、商业用房等属于开发商。这些地方在产权登记时明确为开发商所有,业主无权擅自使用。小区红线内的道路、绿化带和公共设施则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单独处置。电梯、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虽由开发商建设,但产权归业主所有。

开发商的权责范围

开发商保留小区内的广告位、快递柜等经营场所的收益权,这些收入可用于小区维护。小区入口处的保安亭和监控设备由开发商负责安装和维护,但后期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开发商在小区未完全售出前,可保留部分未售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这些房屋的空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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