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27作者:后知后觉
香港三司指的是三位主要官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负责政策制定和部门协调,财政司司长管理财政和经济发展,律政司司长领导法律事务。这三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核心领导,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三司的职位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通常与行政长官一致。
三司的职责分工
政务司司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监督政策执行;财政司司长负责预算编制和金融管理,确保经济稳定;律政司司长提供法律意见,代表政府处理诉讼。三司共同协助行政长官治理香港,决策时需协调各方意见。香港回归后,三司制度延续了原有的行政架构,适应了“一国两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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