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时间:01-20人气:23作者:信天不信命

大理寺是古代中国的中央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和复核地方判决。唐代时大理寺归属刑部管理,宋代则独立于刑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清时期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共同处理全国司法事务。大理寺的长官称大理寺卿,副职称少卿,下设正、丞等官员。

大理寺的职能

大理寺的主要职能是审核刑部判决的死刑案件,防止冤假错案。遇到重大案件时,大理寺会联合刑部和都察院会审,称为“三司会审”。大理寺还负责管理全国监狱,监督刑罚执行情况。地方上报的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大理寺复核,才能执行死刑。皇帝有时也会直接下令大理寺审理特定案件,体现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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