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在会计处理上有何区别?为什么?

时间:01-19人气:21作者:一生孤妄

自创商誉是企业通过自身经营活动积累的无形价值,会计上不予确认;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时支付的对价超出被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并分期摊销。

区别

自创商誉:企业日常经营中形成的声誉、客户关系等价值,因难以可靠计量且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会计准则规定不确认为资产。这类价值体现在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中,但财务报表不单独列示。

外购商誉:企业通过并购取得,购买方支付的价款大于被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这部分价值需单独确认为“商誉”资产,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通常不超过10年),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减值则一次性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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