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23作者:暮云深
建国初期,县委第一书记是县委的最高负责人,全面领导县委工作,主持县委常委会,对全县重大事项有最终决策权。书记则是县委的常务负责人,协助第一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具体领域,如组织、宣传等。第一书记在党内地位更高,书记次之,两者共同构成县委领导核心。
区别
县委第一书记:县委一把手,统管全县党政军事务,直接向省委和地委负责。主持县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人事任免和财政预算,在党内拥有绝对权威。实际工作中,县委书记兼任第一书记的情况较多,确保权力集中。例如,某县修建水库,第一书记拍板立项,书记负责协调施工。
县委书记:县委二把手,侧重执行第一书记的决策,分管某一方面工作,如农业或工业。日常处理县委文件,协调各部门落实政策,向第一书记汇报工作。书记在党内排名第二,但在政府职务上可能担任县长,兼顾行政事务。例如,某县推广新农具,书记负责试点,第一书记监督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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