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0人气:24作者:一挽青丝
权益法和成本法在做分录时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处理方式不同。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下,投资方仅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区别
权益法:投资方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则做相反分录。这种方法能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中的实际权益变动,适用于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投资方仅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入账后,除非增减投资或发生减值,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盈亏变动。这种方法适用于对子公司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