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27作者:至尊狂魔
唐朝宰相制度经历了从三省分权到一省独大的演变。初期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权力分散。中期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实际宰相,权力逐渐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玄宗时期设立中书门下作为决策机构,宰相权力达到顶峰。安史之乱后,宦官专权,宰相权力被削弱,后期甚至出现宰相被宦官控制的局面。
区别
三省六部制时期:唐朝早期实行三省分权制,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审核封驳,尚书省执行政令。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共同议事,权力相互制衡。这一制度下,宰相人数较多,决策过程较为严谨,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皇帝通过三省分权有效控制了相权,确保了皇权的稳固。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期:唐朝中后期,宰相职位逐渐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宰相可直接参与决策,甚至架空三省制度。这一时期,宰相权力扩大,可直接任免官员,处理军国大事,但同时也容易引发党争和宦官干政。安史之乱后,宰相权力进一步被削弱,逐渐沦为宦官和皇帝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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